知法于心,守法于行
——明道小学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之《民法典》宣讲
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,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知识,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,10月13日下午,明道小学教育集团邀请海安市人民法院法官莫亚敏、徐娟分别在明道校区和丹凤校区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知识宣讲活动。
活动伊始,集团副校长周裕年、安监处副主任赵进分别为两位法官颁发了两校区法治副校长聘书。
莫亚敏以“民法典进校园,法律保驾护航”为主题,用“你在生活中看见过哪些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有关的东西”这一问题开场,利用赠送法律知识书籍和小册子的方式,调动孩子们的互动积极性,向孩子们简单介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基本知识;结合《民法典》相关法律法规,以例说法,教导孩子们明白自己于不同年龄阶段在法律上属于什么人、可以行使什么权利、应该履行什么义务;通过“小明”这一人物从幼儿到少年、中年、老年等不同阶段下的案例分析,让孩子们直观而深刻地认识到从个人到家庭再到社会,《民法典》都在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,理解如何正确合理地使用《民法典》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。
徐娟围绕“《民法典》:守护未成年人美好生活”与同学们交流了《民法典》的意义、结构以及《民法典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,以案说法,浅显易懂。
“天下之事,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。”此次《民法典》知识宣讲活动,让孩子们深刻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,努力规范自己的行为,做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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